那些見不得光的感情,最后都怎樣了?
——題記
我第一次覺得易禮好看,是他六歲那年。
大年初二,我媽帶我去親戚家拜年。一進門就看見客廳角落里坐著個小男孩,穿了件紅色的棉襖,領口綴著一圈白絨絨的毛,襯得那張小臉白得近乎透明。他誰也不理,一個人坐在那兒擺弄一盒積木,睫毛垂下來又長又翹,像兩把小扇子。
我那時候十三歲,正是對“好看”這個詞剛有概念的年紀。我拽了拽我**衣角,小聲說:“那個小孩長得真好看?!?br>我媽順著我的目光看過去,笑了:“那是你三姨婆家的外孫,叫易禮。按輩分你得叫你姐,他得叫你姐。”她頓了頓,補了一句,“你小時候還抱過他呢,記不記得?”
我當然不記得。一個六歲的小孩,和我差了整整七歲,在我眼里就是個長得好看了點的小屁孩。那天我吃了不少糖,他玩他的積木,我嗑我的瓜子,統(tǒng)共沒說上三句話。
后來去三姨婆家的次數(shù)多了,偶爾也會碰見易禮。他漸漸長大,從六歲到十歲,從十歲到十五歲,五官像被一只精細的手慢慢雕琢,越來越出挑。但我始終沒有跟他熟絡起來,一是年齡差擺在那兒,二是我那幾年在外地上學,回來的次數(shù)屈指可數(shù)。
真正和易禮熟悉起來,是我二十七歲那年。
那時候我已經(jīng)在上海工作了三年,做廣告策劃,在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里當著不大不小的經(jīng)理。工作不輕松,但勝在自由度高,收入也還過得去。我租了一套一居室的公寓,養(yǎng)了一只不黏人的貓,周末偶爾約朋友吃飯喝酒,日子過得說不上多精彩,但也不算差。
唯一算得上毛病的,大概是我愛喝酒。
不是酗酒。是喜歡那種微醺的感覺,喜歡三五好友圍坐一桌,啤酒也好,白酒也罷,紅酒也行,杯子碰在一起的清脆聲響,總能讓我覺得這兵荒馬亂的人間還算有點意思。
那年的國慶長假,我回了老家。三姨婆過七十大壽,擺了好幾桌酒席。我在長輩桌上坐了沒一會兒,就被我媽推著去給各桌敬酒。進到年輕人那桌的時候,我看見了一個人坐在角落里的人。
他穿著一件黑色的薄毛衣,袖子卷到小臂,露出一截線條分明的手腕。低著頭在看手機,側(cè)臉的輪廓像是被光削出來的,眉骨高,鼻梁直,下頜線利落得有些冷。
我愣了一下,然后想起來他是誰。
易禮。
他已經(jīng)二十歲了,大三,念的是本省最好的大學。
他抬頭看見我,站起來,比我高了整整一個頭。那雙眼睛比我記憶中更深了,瞳色很黑,像是深不見底的潭水。
“姐?!彼形?,聲音不大,清清淡淡的,尾音微微上揚,帶著一種介于少年和成年之間的質(zhì)感。
“好久不見啊,”我笑著說,舉了舉手里的酒杯,“來,喝一杯?”
他看了我一眼,也笑了。那是我第一次見他笑,嘴角只是微微彎了彎,笑意卻一直蔓延到眼底,像是冰面下涌動的暖流,好看得不像話。
他拿起桌上的啤酒,跟我碰了一下。
“姐能喝多少?”他問我。
“那得看跟誰喝?!?br>后來那頓飯吃了很久,我們那一桌散得最晚。易禮喝酒很安靜,不勸酒,也不躲酒,別人敬他他就喝,臉不紅心不跳的,像個無底洞。我那天喝得有點多,說話的聲音不自覺大了些,手舞足蹈地講我在上海遇到的奇葩客戶,他靠在椅背上聽著,偶爾笑一下,偶爾插一句,每一句都說在點子上。
散場的時候他幫我拿了外套,很自然地披在我肩上,手指不經(jīng)意地碰了碰我的肩頭,又收了回去。
“姐,你住哪兒?我送你。”
“不用,我媽開車來的?!?br>他說“好”,然后站在那里,目送我上車。我從車窗里往外看,他站在路燈下,光影把他的輪廓勾得格外分明,黑毛衣融進了夜色里,只剩下一張臉和一雙眼睛,亮得像兩顆星。
車開出去很遠,我還在想那個畫面。
那天晚上我失眠了,躺在床上翻來覆去地想,易禮怎么長成這樣了。不是“好看”兩個字能形容的。他那種好看帶著一種讓人心*的感覺,清冷的、疏離的,可偶爾流露出的那一點點溫度,又讓人覺
精彩片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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